近日,有群众向本账号反映,衡水、沧州两地乡村存在工业企业废气扰民现象,涉事区域为衡水市饶阳县留楚镇空城村东以及沧州市河间市龙华店乡南王庄村南。据反映,两处点位的塑料颗粒加工企业均存在明显的刺激性气味无组织排放问题,对周边常住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持续性影响。
空城村东:多家作坊式企业被指昼夜排放
在衡水市饶阳县留楚镇空城村东,聚集有多家从事塑料颗粒加工及水洗织生产的作坊式企业。据村民描述,这些企业在破碎、热熔及清洗等工序中,未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恶臭气体进行有效收集处理。
由于厂区与居民区距离较近,加之部分时段夜间生产,导致异味扩散范围较大。村民反映,即便紧闭门窗仍能闻到刺鼻气味,晾衣、开窗等基本生活需求被迫中断,老人儿童等敏感人群反应尤为明显。有村民表示,此类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多次沟通未见实效。
南王庄村南:建业塑料颗粒厂曾被官方点名
沧州市河间市龙华店乡南王庄村南的塑料颗粒加工企业,同样被村民指称存在废气扰民问题。值得一提的是,该点位涉及的河间市建业塑料颗粒厂此前已经引起生态环境部门关注。
根据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2025年9月发布的《关于沧州河间龙华店南王庄村建业颗粒厂生产材料露天存放问题的调查处理说明》显示,该厂位于河间市龙华店乡南王庄村南,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环保投资60万元,厂址北侧为道路,东、西、南侧为林地。
官方文件披露该企业存在"生产材料露天存放"问题,而周边村民进一步反映,企业在废旧塑料造粒过程中的废气排放同样值得关注。造粒工序中,废旧塑料加热后产生的含异味特征污染物若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大气,将对邻近居民区造成显著影响。
法律视角:无组织排放触碰法规红线
从环境执法角度看,塑料加工行业属于涉气重点监管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群众反映的"无组织排放"及"异味扰民"现象,通常指向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可能存在的治污设施"白天开、晚上关"或"检查开、平时关"等规避监管行为。
监管建议:突击检查与长效治理并重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位于乡村地区的塑料加工企业,往往存在隐蔽性强的特点,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常态化巡查与突击检查提出了更高要求。若仅靠村民自发举报,而缺乏主动、高频次的执法介入,极易形成监管盲区。
目前,两地村民最大的诉求并非简单关停企业,而是希望合法合规的生产。他们期盼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能摒弃"以罚代管",开展不打招呼的突击抽检,重点核查企业环评手续完备性及治污设施运行台账,用监测数据说话。
第三方呼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村生态振兴不容任何企业拖后腿。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两起涉气线索,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介入核查,给村民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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